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按照全高校全面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的安排,今年秋季开学后,全高校在2006级新生已普遍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为全面了解各地和各高校开设基础课的有关情况,总结和宣传基础课开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解决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保证基础课开设取得较好效果,现决定于期就基础课开设的情况进行一次普遍调查摸底。本次调查主要了解以下内容
一基础课教师队伍配备和培训的情况
1.教师队伍的构成;
2.省级教育部门培训教师的人数时间和培训形式;
3.各高校组织的集体备课及教学研讨活动。
二基础课开设的情况
1.在学时和教学环节上的安排;
2.改进基础课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手段等方面的经验和作法;
3.根据基础课的特点,利用第二课堂开展相关教育,实现两个课堂结合的经验;
4.学生对基础课教材和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
5.任课教师对新教材及教学效果的评价。
6.成功开课的典型事例。
三加强领导和强化管理的情况
1.省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在组织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面采取的主要举措;
2.各级领导深入基础课教学第一线,重视和研究开课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作法;
3.是否建立健全人财物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机构;
4.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和加大经费投入的举措。
四进一步加强基础课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各地教育部门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全面了解本地的实际情况基础上,认真详实填写附件所列项目的数据;同时,深入教学第一线,努力发现和深入分析典型案例,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并结合这次报送材料,对开课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我部将于今年11月初开始,组织对部分地区和高校开设基础课的情况进行检查。请各地教育部门将本地高校包括部委属高校有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连同填写好的附件12,于10月30日前报我部社会科学司。
联系电话010-768,537
传真010-541
附件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队伍情况调查表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安排情况调查表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六日